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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醇酒美人与歌之夜(第5页)

“我知道。但我不会唱歌。”

“既然你已经进来了,再说自己不会进去,实在没什么道理。”

“我不能唱歌。”

“你不会是说我把所有音乐天赋也都继承了吧?”

“我是说,如果我在公开场合开口唱歌,就会难受。”

蜘蛛安慰似的捏了捏他的胳膊。“看我的吧。”他说。

过生日的女孩和两个朋友磕磕绊绊走上小舞台,一边唱起《舞后》,一边笑个不停。胖查理喝着别人递来的奎宁杜松子酒,台上三个女孩每次跑调、每次走音都令他难受得直皱眉。参加派对的人群中爆出一阵掌声。

又一个女孩走上舞台,正是那位询问胖查理这是要去哪儿的小仙子。《与我同行》的前奏响起,她以“歌唱”这个词所能包容的最边缘、最离谱的方式唱了起来:她搞错了每个调门,每句歌词都起得太早或是太晚,大部分还都唱错了。胖查理替她感到难受。

一曲唱罢,女孩跳下舞台,走向吧台。胖查理准备说点安慰的话,却发现她散发着愉快的光芒。“真是太棒了,”她说,“简直不可思议!”胖查理替她买了一大杯橙汁加伏特加,“真是笑死人了,”她对胖查理说,“你不试试吗?去吧。你一定得试一下。我打赌你不会比我更烂。”

胖查理耸耸肩,希望能够以此表示他烂的程度深不可测,无远弗届。

蜘蛛走向小舞台,就仿佛有一束聚光灯的光一直打在身上。

“我打赌他唱得肯定不赖,”橙汁伏特加女孩说,“是不是有人说过,你是他兄弟?”

“不,”胖查理别别扭扭地嘟囔道,“是我说过他是我兄弟。”

蜘蛛唱了《在木板路下》。

要不是胖查理太喜欢这首歌,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。胖查理十三岁时,坚信《在木板路下》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歌曲(等他长到饱经沧桑、看破红尘的十四岁时,这个宝座让给了鲍勃·马利的《没有女人,没有哭泣》)。现在蜘蛛唱着他最喜欢的歌,而且唱得很棒。他唱得有板有眼,唱得真情流露。人们不再饮酒,不再说话,所有人都看着他,所有人都在倾听。

蜘蛛一曲唱罢,台下喝彩声此起彼伏。要是他们戴着帽子,肯定早就把帽子抛到空中了。

“我知道你为什么不想跟来了,”橙汁伏特加女孩对胖查理说,“我是说,你跟不上他,对吗?”

“好吧……”胖查理说。

“我是说,”她露齿一笑,“你知道兄弟中继承了所有天赋的人是谁。”她说这话时,歪着脑袋,翘着下巴。肯定是这翘下巴惹的祸。

胖查理直奔舞台,一步步往前猛走,敏捷的身手让人印象深刻。他在冒汗。

接下来的几分钟变得一片恍惚。他对DJ说了两句话,从单子上选了《永志不忘》,等待了仿佛永恒的几秒钟,然后接过别人递来的麦克风。

他的嘴很干。他的心在胸中乱蹦。

屏幕上显示出第一句歌词:“永志不忘……”

胖查理真的可以唱歌。他有音域,有能力,有情感表现力。他唱起歌来整个身躯都会变成一件乐器。

音乐响起。

在胖查理的脑海中,他已经做好开口歌唱的一切准备。他会唱出《永志不忘》。他会唱给死去的父亲,还有他的兄弟和这个夜晚,告诉他们所有人,他们都将被永远记住。

但是他做不到。这里有很多人正仰着头注视他。在这间酒吧的二楼房间中,有二十多人,大多数都是女孩。在听众面前,胖查理根本张不开嘴。

他听到乐声流淌,却只能僵在原地。他觉得很冷,双脚似乎离自己很远很远。

他强迫自己把嘴张开。

“我想……”他冲着麦克风说,声音非常清晰,甚至盖过了音乐,他可以听到自己的话语在房间的每个角落回**,“我想我要吐了。”

这座舞台上没有体面的退场门。

在此之后,万事万物都有点恍惚。

世上有些神秘领域。它们都以自己的方式存在。有些覆盖在我们的世界之上,有些在这世界之下,就像一层底色。

世上有山。它们是岩石密布的所在,在你到达世界尽头的悬崖之前,肯定会经过它们。这些山上有洞,很深很深的洞。远在人类始祖在大地上行走之前,这些洞里就有了住客。

它们现在还住在那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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